近日,国家网信办、公安部联合公布的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出台,为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划定了明确的边界。
《办法》强调“非强制性原则”,规定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的验证方式,对于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,应提供其他合理、便捷的方式。
此外,《办法》还提出了“最小必要原则”,要求应用人脸识别技术时,必须具有充分的必要性,并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。
《办法》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,涉及面部支付、社区门禁等多个领域,将使面部信息问题更加规范。同时,针对AI换脸造假视频现象,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了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,进一步保护人脸信息安全。
